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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

2021-06-04
  • 阜新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,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、工资收入分配等政策,负责促进就业工作,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,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,统筹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等工作。 查看更多

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
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直各有关部门,中、省直驻阜各单位:
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辽宁省财政厅《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(辽人社发[2021]5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

2021 年6月4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辽宁省财政厅《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(辽人社发[2021]5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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